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包一)
公告日期: 2024-01-08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93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93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464800元
大写:肆拾陆万肆仟捌佰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否 | 详见文件 | \ | 1 | 项 | 4648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3年12月,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地点: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下)无息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2月19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乙 方:(公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银行湘潭分行
账 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