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塘三号路(福星中路-学院路)道路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岳塘三号路(福星中路-学院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3〕50号文件,项目编码:2401-430300-04-01-117445),建设单位为******建设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约1986.5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塘三号路(福星中路-学院路)道路工程总承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岳塘三号路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岳塘三号路南起福星中路,北至滨江中路,为通江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047.573米,路幅宽为30米。本次修建福星中路-学院路段长 204.746******学院路-东湖路):污水管道为D400排向东湖路现有污水干管,长484米;雨水管道为D800排向爱劳渠,长614******学院路-江与城小区主入口):建设临时道路接入江与城小区主出入口,临时道路全长65米。
1.3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100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施工工期8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岳塘三号路(福星中路-学院路)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不包括:代建服务费、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可行性研究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设计费中的初步设计费用、工程勘察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工程保险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含财评委托第三方跟踪审计服务费)、质量检测费、招标代理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用、土地报批及征地拆迁费用等。
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包括的内容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特******学院路-******学院路-江与城小区主出入口)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详见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本项目为限额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2.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2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5.1 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8日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31—******。
9.1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9。
9.2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3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代建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芙蓉东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玲(项目负责人)、曾哲、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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