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WCZXC2025-FW(XT)-0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一 | 米面油类、调味类、干货类 | 130940.33元 | 一年(2025年春季、秋季学期),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 | 投标人所有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
包二 | 蔬菜水果类、鲜肉类、水产冻货类、禽蛋类等 | 912302.17元 |
合计:******.5元,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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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分包投标、分包评标、分包定标,最终每包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人,即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选择优先中标的顺序。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1.3 公司基本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供应商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②分拣场地及食品安全检测室实地图片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③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及配送车辆行驶证)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2、第一、二包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可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的“备案证明”。其中第二包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且相应证照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为:包一: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包二: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
************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废标)情况的,磋商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磋商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1、请投标供应商从即日起至
2025年1月20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供应商
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签到时交纳。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另单独打印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管部门 ******教育局,监督电话0731-
******。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学校
******街道
联系人:张伟峰
联系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有限公司
******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
******号
联系人:张梁、唐柳、韩璐
电话:0731-
******采购文件附件: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GPZ
采购文件(包一).pdf
采购文件附件: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GPZ
采购文件(包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