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馆展陈更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馆展陈更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馆展陈更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馆展陈更新大纲》,组织开展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馆展陈更新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内容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深化设计及现场******消防、软硬件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直至合同质保期满。项目工期:最晚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工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水平证书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水平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人员配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下列人员的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内(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马红萍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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