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10
******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25]0001号,委托代理编号为:WCZXC2024-GC(XT)-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岳财采计[2025]0001号
3、委托代理编号:WCZXC2024-GC(XT)-013
4、采购项目预算:******.21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1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þ竞争性磋商¨询价
7、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底完工;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þ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10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11、是否联合体:¨是þ否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主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需求 | ||
主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需求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 | 1项 | 1、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文进行保修。
| 1、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底完工; 2、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二年。 3、质量保修期:两年。 5、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②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工程款。双方办理竣工结算完毕,同时,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满12个月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③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并经采购人财务审核通过,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视为违约,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9、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月11 日起至2025年1月 17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以下******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 21日 9 时30分 (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号)。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询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梁 唐柳 韩璐
2、联系电话:0731-******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医院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口岚园路27号
(3)联系人:何伏明
(4)邮 编:411101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号
(3)联系人:张梁、唐柳、韩璐
(4)邮 编:411101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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