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有限公司(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湘潭市城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范围为湘潭市城区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主要涉及雨湖区、岳塘区、经开区的路内停车位。建设内容包括增设高位视频设备、视频设备系统、泊位标线、巡检车、地磁、PDA、收费指示牌、泊位牌、末端存储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停车泊位4005个,包括37条道路机动车道停车位2663个,11条道路人行道停车位1032个,3条道路非机动车道停车位200个,3条非规划路段停车位110个。
******有限公司。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58.9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含设备安装费)2032.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4.14万元,预备费232.63 万元。项目资金拟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解决。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海绵城市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